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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日期: 2019-11-01 17:50:37 作者: 杨弘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广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关于公布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2018年度广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合格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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