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剂的生产与贮藏
一、洗剂应无毒、无局部刺激性。
二、洗剂在贮藏时,乳状液若出现油相与水相分离,经振摇后应易重新形成乳状液;混悬液若出现沉淀物,经振摇应易分散,并具足够稳定性,以确保给药剂量的准确。易变质的洗剂应于临用前配制。
三、除另有规定外,以水或稀乙醇为溶剂的洗剂一般应检查pH值。含乙醇的洗剂应检查乙醇量(通则0711)。
四、除另有规定外,洗剂应密闭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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