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从业考试安排 >正文

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重要考点:信托法律关系的客体

日期: 2021-01-25 10:53:23 作者: 杨弘文

乐考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了“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重要考点:信托法律关系的客体”本文主要提供知识点供大家备考学习,后续小编会更新更多精华考点敬请期待!

信托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

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须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具有如下性质: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建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建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依法被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时,当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时,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当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别。

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3)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

(4)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乐考网发布银行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重要考点:信托法律关系的客体,小编还为广大考生整理银行从业资格报考指南和备考学习计划等资料,更多分享,请持续关注乐考网。


复制本文地址:http://www.nrzhw.com/omhq/1024.html

免费真题领取
资料真题免费下载